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9号
邮编
224002
电话
0515-88335675
关于建立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的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所小型建设工程采购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苏农院字〔 2019〕66号)文件管理规定,拟建立“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现公告如下:
一、小型建设工程的概念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元)的无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普通工程。
二、施工企业库的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与建筑装修工程类、市政工程类、智能化与强弱电工程类、消防工程类、大棚温室围网等农业设施工程类、绿化苗木采购类、供水及水利设施类等。
三、建设单位企业入库标准
(一)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并且使用同一资质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入库。有能力提供后续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
(四)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信誉良好。
四、施工企业库的确定
原则上符合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单位不少于10家方可建库。由院基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库名单。
五、施工企业库用途
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建成后,本单位小型建设工程原则上在入库施工企业库中依规竞争择优拟定承建单位。库中无符合条件的,对外公开招标采购。
六、监督事项
本次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库建立由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监督审查室监督,电话:0515-88222021。
七、报名须知
1.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请将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人要求具备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原件查验。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3日下午15:00,过时拒收。联系人:汤康(18361086913)。
3、报名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9号,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北楼A104室。
特此公告!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2月23日